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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公示,拟同意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长春职业技术大学。
图片来源:吉林省教育厅
关于拟设置长春职业技术大学的公示
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《职业教育法》和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拟同意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长春职业技术大学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—1月31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不同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电话。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。
通信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川街151号吉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
邮编:130022
联系电话:0431-89968251
电子邮箱:jlsgpwbgs@163.com
吉林省教育厅
2024年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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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职业技术学院
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北国春城——长春,是一所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、社会培训与认证教育协调发展的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2年的长春市商业学校。2000年,长春市委市政府整合9所中等职业学校成立长春高级职业技术学校;2002年,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,更名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;2007年,学校通过国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,并获优秀;2010年10月,成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。2019年,学校被教育部、财政部确定为“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”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。
学校现有卫星、龙嘉、世纪三个校区,全校占地面积1034.71亩,建筑面积36.30万平方米,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478.60万元,图书馆藏书超137万册(含电子图书)。
近些年,学校办学水平和影响力不断提高,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、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、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、国家级众创空间、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,被授予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、国防教育特色学校、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、中华职业教育社改革创新实验校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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